内 容 概 述
现将市卫生局《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的通知》(津卫疾[2010]51号)转发给各单位,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。
内 容 全 文
西青卫生发〔2010〕32号
关于转发市卫生局《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狂犬病
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的
通知》的通知
各医疗机构及直属单位:
现将市卫生局《转发卫生部关于印发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2009年版的通知》(津卫疾[2010]51号)转发给各单位,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。
二○一○年二月二十五日